? 各直属各学校、街镇(含高而、锦绣川办事处)教育办公室: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“树师德、正师风”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》(鲁教师函〔2017〕6 号)和济南市教育局《关于深入开展“树师德、正师风”活动,严肃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》(济教人字〔2017〕16号)精神,结合我地实际,为深入开展“树师德、正师风”活动、规范教师从教行为,严肃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,特制定本规定,望认真贯彻落实。 一、工作目标 2017 年是全市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年,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是新形势下加强师德建设、行风建设的要求。以建设“四有”教师队伍为目标,开展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,构建学校、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,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,维护健康优良的教育行风,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 二、治理重点 教师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、有偿家教,教师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,教师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、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等。 三、职责分工及违规处理规定 (一)学校主体责任 1.加强师德日常教育。将师德建设、有偿补课治理的政策措施列入教师日常教育之中,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。大力选树身边好教师典型,以身边榜样影响带动身边人。 2.加强对学生的学业辅导。学校要充分利用自习、下午放学后延时看管等时间,安排教师加强对学生学业的辅导,教师用于学生补习的时间与效果纳入教师考核,在绩效工资中予以体现,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。 3.加强师德考核。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,摆在首要位置。学校制定师德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,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,并在教师资格注册、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、评先树优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。 4.开展教师集体宣誓活动。每年教师节前,组织教师面向国旗宣誓,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抵制有偿补课作为誓词必备内容。 5.开展教师规范从教公开承诺活动。每学年初,学校组织广大教师人人手写规范从教承诺书,将廉洁从教、不参与有偿补课作为承诺的必备内容,承诺情况在学校公开栏公开张贴。学校在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,公开接受社会监督。 6.发起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倡议。由学校组织骨干教师,发起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倡议书,组织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危害大讨论,开展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签名活动,教师签名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内张贴。 7.纳入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重要内容。把有偿补课列入“两学一做”问题排查,加强对党员教师思想政治教育,按照“民主生活会”、“组织生活会”的要求,以年级为单位组织党员教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照镜子、正衣冠、做承诺、当表率。 8.列入家长课程的必备内容。每学期在家长会上,学校安排讲解教育部门禁止有偿补课的政策措施,向家长公开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的承诺,接受家长监督。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,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,号召家长自觉抵制有偿补课,监督教师从教行为。 9.强化对学校治理有偿补课不力的制约措施。一学年内出现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,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;一学年内查实2 起的,取消本学年学校评先树优资格。 (二)校长第一责任 1.校长与教师签订师德责任书。每学期初,校长与教师签订规范从教、廉洁从教责任书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逐条列明违规惩处措施。 2.定期研究有偿补课治理措施。把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作为校长办公会常规议题,每月听取教师规范从教情况汇报、分析问题,提出整改措施。把禁止有偿补课等师德问题作为每次教师会的必讲内容。 3.建立谈心谈话制度。校长要了解每名教师的工作、生活情况,做到心中有数。对个别群众有反映、有苗头的老师,早打招呼、早提醒,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,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,防患于未然。 4.加强节假日巡查。校长要盯紧节假日、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,组织专门巡查力量,开展明察暗访。要通过多种方式,了解节假日教师的生活状态。 5.明确对校长不担当、不作为的制约措施。校长作为治理有偿补课第一责任人,要自觉做到“看好自己的门、管好自己的人”。对一学期内发生1 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,校长年度职级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,不得进档;任期内发生2 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,校长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级;一学期内学校发生3 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,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确定为不合格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免去校长职务。 (三)教师直接责任 1.自觉加强师德修养。每一名教师都要认真学习济南市教育局《关于深入开展“树师德、正师风”活动,严肃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》(济教人字〔2017〕16 号)中有关学习内容,不断提高道德修养,争做“四有”好教师。 2.积极投身立德树人。每一名教师要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,把“教好每一名学生”作为事业追求,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,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学生,把所有知识在课堂上无私的教给学生,当学生喜欢的教师,当家长敬佩的教师,当受人尊重的社会道德楷模。 3.作出不参与有偿补课的承诺。严格遵守《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》,接受学生、家长、学校和社会监督。 4.落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惩戒措施。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,全市通报批评、扣发全年绩效工资、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,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,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给予警告、记过、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、撤销专业技术职务、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。特级教师、名师、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,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,通报全市。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先行给予党纪处分,再进行行政处理。 ? ? ?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????? 2017年7月6日????